Thursday, February 1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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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的“礼”:重建道德,别有用心还是骗人骗å·?/H>
消息源:关天茶舍

http://www.popyard.org
【八阕】如果按照儒家的标准,今天的中国无疑正处于一个“礼乐崩坏”的时代。旧的“礼”,如“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等,都已经被五四以来的文化健将们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而新的“礼”——无私奉献、团结友爱、集体主义等等,又迟迟不能建立起来。在那个特殊的年代,人们口头上承认有“共产主义道德”的存在,但实际上又完全不按那一套行事。到了今天,口头上承认的需要都已经不再存在,于是人们也就“撕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露出赤裸裸的追逐利益的嘴脸来ã€?

  如果要用一个字来描绘当代中国社会的现状,那么如下的这个字显然是合适的:乱。看看新浪网上每天的新闻标题,就可以知道这个社会有多么混乱了:贪污受贿、抢劫杀人、欺老凌弱、兄弟不和……除了大规模的杀戮(在国家稳定的今天,这一点当然是不可能出现的),种种人世间所能想象到的丑态都层出不穷。有人落水,人们竟可以无动于衷地围观,直至落水者溺毙;有人在火车里抢劫,旁边的旅客竟然噤若寒蝉,不敢发一言;有人跳楼,竟然引来大群人围观,还有好事者加以怂恿;…â€?

  种种现象,无不预示着社会基本秩序——伦理规范秩序的失衡。儒家所谓“礼”,本质上便是对社会伦理规范的一种安排。因此,面对着现实社会的种种弊端,许多人又开始怀念起原有的礼仪秩序来。不少人打着“复兴中华文化”的旗号,力图实现传统儒家文明的转型,使其能够与新的文化进行对接,以建立新的社会规范秩序。但是,笔者认为,这样做的结果,实在无异于缘木求鱼ã€?

  应该承认,一个完全符合儒家道德理想的人,笔者也是很欣赏的。这样的人不贪,能够安于贫贱;不猖狂,崇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好色,讲究“君子不欺暗室”,坐怀不乱什么的;他孝顺父母,关心孩子,孜孜不倦地磨砺自己的品行;他胸怀远大的理想,追求“达则兼济天下”,给国家和老百姓带来幸福;他具有仁、义、理、智、信五种美德,和他打交道,不用担心受到欺骗,不用怕他临阵脱逃,真是叫人放心得很。我相信很多人也一定如我一样很为这种道德上的完美君子所吸引吧。现在追求这些品格的人当然已经很少了,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相信如果大家都普遍遵循这些原则,社会风气一定会好很多ã€?

  但是,这注定只能是一种愿望而已。任何的道德说教,都总是具有超脱于实际人性的理想化色彩,即使是儒家道德这样号称是“俗世文化”的礼教体系,也具有深深的理想化色彩。试着对照一下史书看看,有哪一位历史人物——除了孔子自己,是完全符合儒家的这些经典信条的?学而优则仕,进了朝庭,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伴君如伴虎”,学会做官和做人,那一整套的礼仪说教,口头上说说还行,真要一一做起来,便很可能被人讥为食古不化的书呆子ã€?

  共产主义的道德教育也具有同样的特点。我们从小就被教育成要无私奉献,要个人服从集体,等等。但是,在现实中,你见到几个人会真正依据这些道德准则行事ï¼?0年代,我们都被号召着要向雷锋同志学习,可是这场全民运动的效果又怎么样呢?根本就无从统计。吴思先生在他的著作《潜规则:中国历史的真实游戏》中,曾经收录了几篇随笔,其中一篇叫做《雷锋人格》,分析了当代人对待雷锋精神的态度,指出“雷锋叔叔不在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代表着一种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理想人格的消失ã€?“这种理想人格曾经在共和国的历史上雄踞二三十年,为数以亿计的人们提供了为什么生活和怎样生活的标准答案。”一夜之间,这种答案不再“标准”了,这当然是件很严重的事情。这种见解我当然同意,但是思考再深入一点,我不禁有些怀疑:雷锋精神是最近消失了呢?还是从来没有真正存在过?

  应该相信,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还是善良而真诚的。他们曾经真诚地相信过雷锋的存在,这一点我毫不怀疑,——但是我绝对相信,大多数人(也许是所有人都只会期望别人是雷锋,而不会希望去把自己变成雷锋)。无论哲学家们怎么争辩人性善还是人性恶,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普普通通的,既不天性善良,也不天性邪恶,他们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独善其身或兼济天下的愿望,他们所追求的,只是平平安安,舒舒服服地活着,——或者,不那么舒服也没关系,平平安安活着就好。因此,他们既不会是完全自利的,也不会是完全无私的。他们既不会成为恶魔,也不会成为天使。因此,道德礼教对于个人来说,作用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偶尔违背了一下,惩罚也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只要他不触犯统治者的忌讳ã€?

  “礼”,也就是道德当然是有用的,因为它规定了谁比谁大,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这种作用当然是对于统治者来说的。在法律不健全的中国古代,统治者便是依赖着这一套复杂精细的道德体系维系了长达千年的有效统治。各朝各代你方唱罢我登场,但是总在自家权贵地盘里换位子,什么民主、自由,根本就没有诞生的机会。直到孙文从西方贩来了自由、平等、博爱,才促成了表面上的“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因此,一到现在这种秩序失范的时代,人们便不由自主地想捡起“礼”这件法器,幻想能实çŽ?“无为而治”。其推行的方式,也不过是由政府牵头,自上而下,力图实现思想上新一轮的“大一统”局面ã€?

  可是,这样的弊端显然是很多的。首先,它会压制新思想的出现。这一点有很多人要反驳,认为我们现在所建立的新的礼仪体系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问题。可是,不管看似多么美好的道德体系,其“大一统”的局面一形成,就无形中对其他思想产生了压制。人人言必称公,行必求无私求互助的时候,还会容忍公平竞争,合理利己思想的出现吗?人人讲仁义的时候,还会容许好勇斗狠的出现吗?最怕的就是,人们实际上做的是一套,表面上讲的又是另外一套,言行不一的后果,就是阴谋诡计盛行,当面人背面鬼,表面上的秩序井然,反而造成了实际上的道德败坏ã€?

  因此,重建道德体系云云,要不就是别有用心,要不就是骗人骗己。没有法律的完善,那种理想化的道德境界根本就不可能出现。现在一谈到中国的合同执行率只有20%,很多人便感叹到,中国人真是不守信用啊,签了合同都不算。废话,要是继续履行合同对你明显吃亏,毁约又没什么别的损失,你会不会毁约?所以,最要紧的是加强法治,降低执法的成本,而不是空谈什么建立商业伦理,或是去费力不讨好地“重建儒家的礼法”。有人提出建立社会信用制度,也就是列黑名单,这或许可行,但是,谁来掌管这个信用体系?谁能保证掌管者不会拿来做坏事?仍然要靠法律。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由政府监督也不行。应该看到,在中国历史上,由政府带头干的坏事远远超过了私人,为祸之烈也远远超过了私人。只有朝建立法治国家的方向上使劲,让法律来监督民众和政府,民才不会成为“刁民”和“暴民”,政府也不会成为暴虐和官僚的代名词,而决不能依靠道德系统的自动运行。那么,谁来立法和执法?这个问题更复杂,限于才力,笔者回答不了,只能求教于高人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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